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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个人房地产买卖程序具体步骤
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admin 时间:2013-09-23 09:58:18
房地产纠纷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之间及他们相互之间基于房屋和土地的权利义务所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使用权等权益的争议。
涉外房地产,泛指我国与国外有关的一切房地产活动,是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外国政府、社会团体、国际性机构所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以及外国人所购房产。
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等
二、办事须知
外国、港、澳、台地区的自然人,申请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的,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买卖合同(原件二份);
1、买卖双方提供身份证明(出示原件,交复印件二份);
2、拍卖的房地产,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
6、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三、办事程序
1、受理交易申请。填写《房屋所有权申请登记表》,提交登记证件,领取进件收据。
2、交易审核。
3、交易核准。
4、收费、转件(在登记中心发证或转区县房管局发证)。
四、办事时限
证件齐备后,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办结。
五、时限划分
1、受理交易申请1日;
2、交易审核6日;
3、交易核准2日;
4、收费、转区县房管局1日。
六、收费标准
住房转让手续费各地区规定不同,请参照当地的收费标准
赵律师长期从事房地产法律服务,精通各类房地产纠纷、工程款纠纷、房地产融资、房地产抵押等法律业务,研究和承办过大量的房地产纠纷案件。赵律师以女性律师特有的耐心、视角和沟通能力,确保每个案件都能尽最大可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业内和客户中赢得了良好的口碑。有关房产上的纠纷欢迎咨询赵玉娟律师。